陈至立同志在北京市纪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发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02-08-12

各位专家、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会,纪念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发布十周年。首先,我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对为自学考试的建立和发展做出贡献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 

  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经过北京、上海、天津、辽宁的试点,到198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1988年3月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贯彻邓小平教育理论的一项重大措施。小平同志在《关于科学和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指出,“教育还是要两条腿走路,就高等教育来说,大专院校是一条腿,各种半工半读的和业余的大学是一条腿,两条腿走路”。这一思想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奠定了理论基础。17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以其“开放、灵活、投资少、效益高”的特点和严格的质量管理,将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有机结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选拔了大批专门人才,赢得了全社会的普遍欢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果。到1997年底,全国共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425种,累计报名考生(不计重复)逾2600万人,建档在籍考生930万人,累计本、专科毕业生180余万人,其中本科7万多人。另外还有中专自考毕业生37万多人。自学考试本专科生的毕业率不到7%,这个比例说明自学考试是严格的。这些毕业生大部分在基层、农村工作,是当地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人才。这也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大特点。 

  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这固然是自学考试的一个重大成果,而更重要的是由于这一制度的建立,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有志青年奋发学习的热情,调动了社会上各种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为改变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非常重视,极为关心。李鹏同志曾给予高度评价,他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鼓励自学成才的学历检验制度是成功的,我们应该给予充分肯定。建立这项制度不是权宜之计,要长期坚持下去。”李岚清副总理指出:“实践证明,自学考试制度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举。” 

  17年来,特别是《条例》发布10年来,自学考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认为以下几点值得认真总结和坚持发扬。 

  一、严格的质量管理。教育质量是教育管理永恒的主题。长期以来,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始终将质量视为自学考试的生命,从严治考,赢得了较高的社会信誉。根据我国开放教育的特殊情况,自学考试提出了“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实践证明,这是大规模开放教育保证质量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机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使自学考试灵活、开放的特点得以充分发挥。最近,在研究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问题的时候,我们确立了一条原则,就是有好的机制、新的机制的教育形式就应该发展。在旧的机制下,如果不改革,即便再投入,再发展,它的许多弊病仍会延续下来。自学考试就是在新的机制下建立的一种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制度,它的入学与毕业分配同旧的机制都不一样,也不受校舍等条件的制约。所以她是投资少、效益好的一种教育形式,是有条件、又应该得到发展的。 

  三、充分依靠和发挥普通高等学校的作用。普通高等学校是自学考试事业得以健康发展的一支依靠力量。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主考学校任务的普通高等学校共有300多所。这些学校以其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教育经验和先进的实验条件,形成强大的智力优势----在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定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编写教材与辅导材料、选派教师参加命题与评卷、实践性环节考核等各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自学考试已经成为普通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我认为,这也是普通高等学校更好地挖掘潜力,充分发挥现有教师、设备资源作用的一个非常好的途径。目前,一方面是国家投入不足(对高等学校),但另一方面普通高等学校现有的教师和设备的运用情况也还并不充分。所以,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自学考试工作,也是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的一个重要措施。 

  四、调动了一切教育资源投入到自学考试的助学工作中去。不仅普通高校,还有成人高校、民办高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开展了广泛的社会助学活动,为自学者提供辅导,帮助他们完成教育过程。社会助学活动的蓬勃开展,也促进了上述各种教育形式的改革和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会急需人才与国家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 

  五、学生以自学为主。这是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的重大转变。自学考试与普通高校学生的学习条件有很大不同,没有课堂教学与学校的环境,要通过所有的课程是很不容易的。自考毕业生必须有更强的学习意志,更强的自学能力。我在地方工作的时候有几位劳动模范都是自学考试毕业的。通过自学考试,他们学会了自学或在有人辅导的情况下以自学为主。自考学生一旦掌握了必要的知识,又提高了自学能力,将终身受益。 

  江泽民总书记曾高屋建瓴地指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面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优先发展教育,依靠教育和人才的优势赢得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科教兴国”战略决策的实施,呼唤着更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所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我们国家整个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正进行着一场从办学管理体制、人才培养模式到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手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一系列的重大改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发展也应当放在这样一个背景和环境中去研究、规划。自学考试因为有她的灵活性和特点,应该而且可以在某些改革中先走一步,先行一步。自考的改革比普通高等学校的改革风险小一些。要注意研究自学考试的教育规律,研究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的协调发展,还要保持自身的特点;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自学考试的培养目标,自学考试特别是要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当中所迫切需要的一些专业来引导学生,从这方面来提高学生,来完成考试;要着眼于人才素质的全面提高,转变教育观念、教育思想,探索考试方法与手段的创新,要注重对考生个人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要严格管理,保证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正如江总书记在接见中科院和工程院院士时所指出的:“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未来的“学习化的社会”中,教育不再仅仅是灌输知识的工具,而首先应该是发展认识的手段。如果把传统意义上的教育归纳为“学会”知识,那么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则更应该注重“会学”知识,注重培养与发展人们的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克服现在有些学校存在的一些弊病。 

  根据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现代化信息手段的发展,自学考试课程的辅导和考试也应该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教育部正在制订面向21世纪的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建立现代化的多媒体教育网络,这将为自学考试的学生创造更好的条件,他们可以共享我国最好的学校里的最好的教授。未来的教育是终身教育。从这个意义上可以预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发展我国终身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将越来越 发挥独特的作用。 

  最后,希望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加强对自学考试的宣传,使自学考试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为多种形式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二日)